艺术总监:吴祖强
艺术顾问:周广仁
第6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组委会
地址:中国厦门市体育路95号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大艺术活动办公室)
邮编:361012
电话:0592-2025125/2020127
传真:0592-2025200
邮箱:whjhdb@xm.gov.cn
网址:www.cipc.fj.cn
第六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评委会评委会主席
鲍蕙荞(中国)
钢琴演奏家,教授
评委(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阿里·瓦迪(以色列)
鲁宾斯坦国际大师钢琴比赛评委主席
阿基里斯·戴耶·比涅(意大利)
钢琴演奏家
韩东一(美国)
第七届首尔国际钢琴比赛评委主席
约翰·奥康纳(爱尔兰)
都柏林国际钢琴比赛评委主席
雅克·鲁维耶(法国)
钢琴演奏家,教授
华金·萨利亚诺(西班牙)
伊图比国际钢琴比赛艺术总监
李名强(中国香港)
钢琴演奏家,教授
李其芳(中国)
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系教授
中村紘子(日本)
滨松国际钢琴比赛艺术顾问
菲利普·詹金斯(英国)
伦敦市政厅音乐及戏剧学院钢琴教授
盛一奇(中国)
上海音乐学院钢琴系教授
陶马什·怀斯玛斯(法国)
罗马国际音乐比赛、艾拉·菲利普钢琴协奏曲国际比赛评委主席
秘书长
朱贤杰 《钢琴艺术》副主编
电子邮箱:jayzhu43@hotmail.com
秘书
盛韵
电子邮箱:shengyun420@gmail.com
总则:
本届比赛将于2013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在中国厦门举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承办,比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比赛评审委员会由国际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将认真、公正地为每位选手打分。评审委员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
参赛者不限国籍,凡年龄在17—32岁之间(1981年11月16日—1996年11月16日出生)的选手,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共分三轮进行。进入半决赛人数不超过12人,进入决赛人数不超过6人。比赛组委会全权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录像、电视转播、网络传播、获奖选手音乐会以及其它相关活动。所有音像制品的版权属于比赛组委会,不向选手另付报酬。比赛获奖选手将有机会参加由比赛组委会提供的至少3场音乐会(合同另签)。
一、报名及参赛有关事项:
1. 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可从比赛官方网站上下载),附交所要求材料,于2013年7月1日前,以邮递(邮戳日期为准)或送交方式向比赛组委会报名。随同报名表需附以下材料:
* 近期半身照片3张(4×5cm),黑白演出照片2张(8×10cm,适合印刷用)。
*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 本人简历和接受专业教育的毕业证书(影印件)或在学证明书(影印件)及一位音乐家的推荐函。无专业学历者,需提交两位音乐家的推荐函。
* 由本人签字及一位音乐家签名证明属实的近期演奏的录像DVD或录像带一盒(需同一机位未经剪辑)。曲目要求如下:
⑴ 技巧性练习曲两首,其中一首为肖邦练习曲
⑵ 巴赫:《十二平均律钢琴》前奏曲与赋格一套
⑶ 古典奏鸣曲第一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的作品
⑷ 自选乐曲一首(10分钟左右)
(注)选送DVD或者录像中的曲目,可与比赛曲目相同。
请将报名材料寄往如下地址:
第六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组委会
中国厦门市体育路95号
邮编:361012
附:报名表格填写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齐全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材料不予退还,选手应自行备份所寄申请材料。比赛组委会为选手材料保密,并有权要求选手补充材料。
2. 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预选,以确定报名者的参赛资格,并将结果于2013年8月15日前以传真、邮递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报名者。报名者接到比赛组委会确认参赛资格的通知后,应于2013年9月15日前(以汇款日期为准),电汇或邮汇60美元(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按外汇比价付人民币)的报名费至:
人民币汇款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厦门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331 0201 1100 7086
户名:厦门市文化局重大艺术活动办公室
美元汇款帐户:
开户银行: Bank of China Xiamen Branch
帐号: 8400 0850 0408 0960 14
户名: xia men shi wen hua ju
zhong da yi shu huo dong ban gong shi
银行代码: BKCHCNBJ73A
3. 比赛组委会收到报名费后,将于20天内通知参赛者,确认其参赛资格。
4. 参赛者本人应于2013年11月14-15日抵中国厦门在比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
5. 参赛者出场顺序在11月15日下午由抽签方式决定,抽出的顺序贯穿整个赛程。参赛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 比赛一律背谱演奏。演奏曲目的顺序和乐曲中的反复由选手自行决定。
7. 参赛者的曲目如有更改,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向比赛组委会申报。比赛期间不得临时更改曲目。
8. 对参赛者的旅费及食宿规定如下:
* 凡被确认参赛资格的,来自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地区的选手可得到比赛组委会700美元的旅费补贴;来自亚洲各国及中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选手可得到300美元的旅费补贴;
* 参赛选手在比赛前两天(2013年11月14日)起至比赛结束(2013年11月26日)的食宿费按下列规定由比赛组委会负担:
参加初赛者:至初赛结束翌日上午
参加复赛者:至复赛结束后翌日上午
参加决赛者:至颁奖典礼结束翌日上午
* 参赛选手陪同者的旅费、食宿及交通费等一律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可委托比赛组委会代为安排,但仅限于比赛组委会指定的饭店或旅馆。
二、设奖名次及奖金数额:
第一名: 30,000美元
第二名: 20,000美元
第三名: 10,000美元
第四名: 8,000美元
第五名: 6,000美元
第六名: 5,000美元
三、比赛曲目:
比赛曲目
初赛:由选手自选25-30分钟的钢琴独奏曲目。
半决赛:进入本轮的选手必须演奏55-60分钟的钢琴独奏会。曲目自选,但不得与初赛的演奏曲目相同。
在前二轮比赛(初赛,半决赛)的曲目中,必须包括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或舒伯特)的一首完整奏鸣曲。可由选手自行决定放在哪一轮演奏。
决赛:进入决赛的选手必须与乐队合作演奏两首协奏曲:
1,一首莫扎特钢琴协奏曲,选自:
降E大调第9钢琴协奏曲 K 271
D小调第20钢琴协奏曲 K 466
C大调第21钢琴协奏曲 K467
C小调第24钢琴协奏曲 K 491
D大调第26钢琴协奏曲 K537
降B大调第27钢琴协奏曲 K 595
2, 一首钢琴协奏曲,选自下列作品:
贝多芬 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 op.37
G大调第四钢琴协奏曲 op.58
降E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 op.73
肖邦 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op.11
F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 op.21
舒曼 A小调钢琴协奏曲 op.54
李斯特 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勃拉姆斯 D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op.15
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 op.83
柴可夫斯基 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op.23
拉赫玛尼诺夫 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 op.18
D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 op.30
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 op.43
普罗科菲耶夫 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 op.16
C大调第三钢琴协奏曲 op.26
重要日期:
2013年7月1日 申请截止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013年8月15日 通知预选结果
2013年9月15日 支付报名费截止日(以汇款日期为准)
2013年9月30日 曲目更改截止日
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 在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
2013年11月15日下午 抽签
2013年11月16日 比赛开始
2013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 初赛
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 半决赛
2013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 决赛选手与乐队排练
2013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 决赛
2013年11月26日 颁奖仪式暨获奖者音乐会,闭幕式
四、本章程由第六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