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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1  来源:律动钢琴网  浏览次数:11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渔尾西路8号广州珠江钢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号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6,414,79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82.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86,414,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2、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86,414,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张捷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代表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85,825,3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3%;

  589,497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

  0股弃权。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86,414,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86,414,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6、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86,414,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86,414,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意见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陈凡律师、刘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4-019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2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56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内容,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将按照《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的要求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根据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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