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12年度钢琴调律师会费的通知2012-02-16
中乐协[2012]006号
各位钢琴调律师会员:
根据中国乐器协会章程及钢琴调律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钢琴调律师会员交纳2012年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每年200元(包含①赠送全年12期《中国乐器》杂志,②会员的上网服务费用);
二、续交会费时间为3月底以前。
银行汇款:开户名称:中国乐器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南三环支行
帐 号: 11200601040009790
联系电话:010—67668106 67661596 67666220(传真)
联 系 人:郭宇宁 刘佳雨
请各位调律师收到本通知后,按时交纳2012年会费。尚未交纳以前年度会费的请一并交纳。
中国乐器协会
201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