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钢琴调律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定于11月13—17日在北京鉴定站进行。
一、报名条件:依据《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
(注:相应级别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条款,只适用于初次申报级别时参考使用。凡已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者,再次申报时,应按取得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计算。)
二、报名办法:
1、到中国乐器协会网站《钢琴调律师》专栏上下载《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申请表》。
2、用炭素笔填写《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
3、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论文1份;附身份证、有关学历、专业培训、技能鉴定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单位或专职调律师二人以上证明);
5、免冠照片6张(蓝底无边彩色照2寸3张,1寸3张)。
2寸照片需另附电子版,把电子版照片发到鉴定站邮箱:gqtl_cmia@yahoo.com.cn
三、以上材料请邮寄至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资考委办公室。申报材料经钢琴调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核评议后,评审通过者,由资考委通知,考生在考前一个月将评审鉴定费二级:1800元、一级:2000元,邮寄至中国乐器协会,并持资考委办公室通知到鉴定站申请参加考核鉴定。
四、鉴定站联系方式:
中国乐器协会(总站) 郭宇宁 刘佳雨 010-67668106,6766159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顺三条21号嘉业大厦2期1号楼706室, 邮编:100079
北京乐器鉴定站 杨春兰 林争艳 雷雪 010-81504828 ,81503688—23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科创东五街8号 邮编:101111
报到时间:2012年11月13日
报到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科创东五街8号星海音乐培训学校
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